不可不知!如何判斷商標侵權行為?
隨著企業(yè)的發(fā)展,很多不法商家開始了惡性競爭,通過模仿商標來增加自己的競爭力。如何判斷商標是否侵權,保護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呢?小編整理了“商標侵權”的相關信息,分享給大家參考!
一、商標侵權行為
(一)未經(jīng)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;
(二)未經(jīng)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,容易導致混淆的;
(三)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;
(四)偽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;
(五)未經(jīng)商標注冊人同意,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;
(六)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,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;
(七)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。
二、具體事例
1、成都螞蟻公司起訴長沙螞蟻商標侵權
4月29日,在經(jīng)歷4個多月的調(diào)查取證后,成都螞蟻物流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成都螞蟻公司)訴長沙市螞蟻搬家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長沙螞蟻公司)商標侵權案,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。原告成都螞蟻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長沙螞蟻公司停止使用“螞蟻搬家”及“螞蟻圖形”商標,并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40萬元。
2、“拍客”訴“新浪拍客”商標侵權被駁
作為攝影、攝像愛好者上傳與分享作品的平臺,“新浪拍客”為眾多用戶所熟知。而不想因為“拍客”二字,新浪招致了一場商標侵權糾紛(本報2014年12月12日第5版曾作相關報道)。在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法院認定“拍客”一詞已成為通用詞匯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該詞匯,據(jù)此一審判決北京新浪互聯(lián)信息服務有限公司(下稱新浪公司)未構成商標侵權,“拍客”商標權利人隨后提起上訴。
日前,這場備受關注的“拍客”商標侵權糾紛塵埃落定。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法院認定新浪公司對“拍客”一詞的使用不屬于商標性使用,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、誤認,未構成商標侵權,據(jù)此終審判決維持了原審判決結果。